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陈慧君) 3月23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全省共立案2492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455份,结案1978件,执行2078件(含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74件)。
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面,自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生态环境部共向我省交办疑似问题650个,经现场核实,确认问题188个,我省自主排查问题89个,合计问题277个,截至2020年3月5日,已完成清理整改198个,完成率71.48%。
在开展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方面,截至3月12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109家企业已有94家完成整改,占已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企业(矿、库)总数的86.24%。
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清理整治方面,2019年全省继续开展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清理整治工作。经核实,全省共有“千吨万人”水源地327个,目前有271个水源地完成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的编制、审核等工作。
在尾矿库污染治理方面,牵头组织开展了全省尾矿库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在垃圾焚烧行业专项整治方面,截至目前,全省投运生活垃圾焚烧企业14家,与生态环境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的生活垃圾焚烧企业为11家,加大对垃圾焚烧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对3家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在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方面,对涉及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昭通市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排查,将向赤水河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全面纳入排查范围,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目前,已完成了入河排污口资料收集整合及初步分析工作。
在对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督执法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对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涉及到的楚雄、丽江、迪庆、普洱、临沧等的4S汽车修理厂制冷剂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消耗臭氧层物质存在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在九湖流域环境监察方面,向昆明、玉溪、大理、丽江、红河等5个州市印发了《云南省2019年九湖流域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