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高燕) 4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专题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发布会上,云南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的相关领导介绍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等多项工作开展情况。
据介绍,在省委、省政府的团结带领下,我省推进示范区建设取得了六项成就。
第一,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示范区建设格局。
第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2016-2020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4%,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年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大幅提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任务全部完成,“20条底线”全部达标,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我省高校研究生阶段少数民族在校生数由2016年的3769人增长至2020年的7538人。2020年,全省全年新增转移就业165.53万人,其中,“直过民族”15.62万人。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统筹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改善,“直过民族”聚居区完成32.6万人易地搬迁任务,民族地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清零”,各族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优化提升。“十三五”期间民族地区平均每年有206.71万名困难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94.09万人次。
第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逐步形成。我省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题展览,开展“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续写民族团结誓词碑”等活动,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精心实施1021项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项目,创建102所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85个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29个少数民族特色乡镇、78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着力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
第五,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频繁。我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突出边疆民族和区位特点,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不断探索“行政接边地区创建联盟”“边境地区创建联盟”“高铁沿线创建联盟”等创新做法。全省共创建9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2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4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数量居全国前列;3000个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或示范单位,1065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
第六,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实施两轮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878个沿边行政村基本实现“五通八有三达到”任务目标。建设30个“基础牢、产业旺、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边境小康示范村,进一步提升边民守土固边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施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编制实施《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从法制和政策层面立起了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四梁八柱”。
“十三五”期间,我省共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709个,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110个,民族文化“百项精品”项目102个,民族文化“百名人才”100人,连续两年列入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项目范围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26个世居民族,涵盖语言、文字、古籍、音乐、舞蹈、戏曲、手工艺、服饰、节庆、体育、医药等文化领域和文化形态,有效推动了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丰富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文化认同,打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