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马新焕 文/图) 9月28日上午,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召开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云南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访谈会。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相关负责人、12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云南省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以及云南主流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从1988年召开第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共召开7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024年是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此次,全国共表彰了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其中,我省48个(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受表彰总数位列全国第一。这表明云南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会上,12位由京返回云南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纷纷发表了自身感受,现场氛围热烈。
会议指出,这次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来自全省各行业各地区各个不同的民族,他们都是在新时代云南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当中涌现出来的模范。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来之不易、得之有幸,属于云南各族人民。希望大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去北京现场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讲话的所学所感所悟传递到全省各地各族群众当中。
会议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结合自己所在地区、所在单位和自己承担的工作职责,用实际行动继续成为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的守护者,继续成为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设者,继续成为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践行者,在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中再立新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